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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合规|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负责人就《中央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负责人就《中央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资小新?2022-09-20 10:30?发表于北京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4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出台后,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负责人就《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起草背景。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经营是任何公司都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公司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行稳致远。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中央文件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工作,2018年印发《中央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组织编制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并将今年确定为中央公司“合规管理强化年”,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中央公司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合规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公司的目标,一流的公司必须要有一流的法治工作为保障。在当前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规则之争、法律之争的大背景下,中央公司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和风险挑战日趋复杂严峻,必须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为此,国务院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总结中央公司合规管理实践、借鉴国际大公司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广泛征求了中央公司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经由国资委党委会、委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问:与此前印发的《指引》相比,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办法》以国资委令的形式印发,通过部门规章对中央公司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与《指引》相比更加突出刚性约束,内容更全、要求更高、措施更实。具体来讲,一是明确合规管理相关主体职责。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规定了公司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首席合规官等主体的合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合规管理“叁道防线”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要求中央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叁是全面规范合规管理流程。对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合规审查、风险应对、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合规风险闭环管理。四是积极培育合规文化。要求中央公司通过法治专题学习、业务培训、加强宣传教育等,多方式、全方位提升全员合规意识,营造合规文化氛围。五是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中央公司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问:我们注意到《办法》中明确规定中央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在中央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是强化合规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国际大公司实践看,设立首席合规官是世界一流公司的普遍做法,首席合规官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层成员,全面领导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从中央公司实际看,近年来中央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顶层设计和统筹依然不够,工作协同有待进一步强化。为此,一些公司已经设置了首席合规官并取得良好效果。202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印发的《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37301:2021)明确规定,应当指定一人对合规管理体系运行负有职责、享有权限。世界银行、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鼓励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并作为评估合规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在中央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合规管理职责、落实责任,统筹各方力量更好推动工作,也展现了中央公司对强化合规管理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态度,对推动各类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综合以上考虑,我们在《办法》中提出,中央公司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


问:《办法》中对合规审查作了明确规定,请问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加强合规审查是规范经营行为、防范违规风险的第一道关口,合规审查做到位就能从源头上防住大部分合规风险。对此,我们在《办法》中对合规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明晰各部门合规审查职责和界限。业务及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合规管理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的合规审查,进一步明确各自分工,便于职责落地。二是进一步提升合规审查的刚性。公司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进一步突出合规审查的刚性约束,确保“应审必审”。叁是完善合规审查闭环管理。参考部分公司的经验做法,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不断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以及合规评价,通过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审查质量,更好支撑保障中心工作。


问:《办法》对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专章作出规定,请介绍下有关情况。


答:《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首次提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这为公司法治建设搭乘数字化快车、实现加速发展带来新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超过半数中央公司建立了法治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但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还有一些差距。我们体会,世界一流公司之所以合规管理做得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真正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并通过数据分析、智能控制等方式,实现即时预警、快速处置,切实提高了管理效能。因此,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办法》专章对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作出规定,从明确主要功能、推进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实时动态监测等提出要求。


问:请介绍国资委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推动中央公司认真落实《办法》各项要求,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将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强对《办法》贯彻落实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公司间互学互鉴,加快补齐短板。同时,指导各省级国资委参照《办法》,积极推进所出资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加快提升国有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整体水平,为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章转自于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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