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选人”)拟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对象
招选人日常法律顾问工作,各部门提报的重大问题的法律咨询和审核工作。
叁、服务内容
1.对公司各类合同、重要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进行外部法律审核,对公司管理事宜、经营决策等提出法律意见,按照《安徽省省属公司实施法律意见书制度的若干规定》(皖国资法规〔2009〕53号)的标准规范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评估潜在的法律风险,每季度出具一份风险提示报告;
2.参与起草、审核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为公司起草、审核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4.参与项目谈判,草拟有关法律文书,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5.参与公司债务重组、和解、解除、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重大经营事项的调研、评估、研讨并发表意见;
6.就招选人与第叁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发律师函;
7.每年提供不少于两次法律培训;
8.协助招选人制定和完善法务工作主要规章制度、强化法务专业力量,如通过加强法务工作交流、邀请法务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等方式提升法务专业能力;
9.必要时,协助招选人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安徽省国资委对于省属公司法制工作的具体要求归集各项法律审核的工作资料,加强档案化管理;
10.协助招选人总结法律纠纷经验教训、管理完善修订公司章程,逐步建立防范和化解法律纠纷的主动干预机制和良性工作循环。
备注:1.公司按照《安徽省省属公司实施法律意见书制度的若干规定》(皖国资法规〔2009〕53号) 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合同近三年平均约为每年100份左右,各类重大决策及规章制度平均约为每年50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2.此轮报价除专项法律服务(开展尽职调查,出具尽调报告)不包含在以上服务内容外,其余全部包含以上服务内容。
四、资质要求
1.参选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参选人提供近叁年来(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具有与比选内容类似的国有公司法律服务业绩合同;
3.参选人须入选省国资委2017年12月6日公布的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及2019年7月4日增补名单;
4.参选人应按招标内容要求合理配置并组建2-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主办律师(项目负责人)须由从事律师工作10年以上(含十年),曾担任国有公司的法律顾问,经验丰富、业绩卓着的资深律师担任(以律师执业证或公司律师记载的正式执业时间起算,下同)。团队成员须从事律师工作3年以上(含3年);
5.参选人在合肥市区设有办公场所;
6.拟派律师在近叁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在报价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为8万元/年,报价小于等于8万/年为有效报价,超过8万元/年为无效报价。
六、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半年支付合同金额的40%,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
七、评选定标原则
招选人组成评选小组,按照参选人的业绩、社会信誉、拟派团队人员情况、服务方案以及报价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单位,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八、参选文件的要求
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入选省国资委2017年12月6日公布的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及2019年7月4日增补名单的证明材料等。
3.合同业绩证明。
4.拟派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拟派人员简历等。
5.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服务方案。
以上文件中1和5为原件,2至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文件正本和副本各壹份,整理成册盖章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列入参选人的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格式自拟)。
九、参选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附件电话索取)
参选人于2021年12月6日16:00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参选文件提交给招选人,提交地址:滁州定远县长征东路与靠山路交口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50-4288837。
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