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我公司拟对徽盐名都学府售楼部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事项进行公开比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合作单位,现将本项目比选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潜在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和工期计划
&别尘蝉辫;&别尘蝉辫;1、项目名称:徽盐名都学府售楼部景观绿化工程
2、工期:不大于20天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本项目位于定远县城东新区永康路与天河路交口西南角处(定远新二中东侧)。
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已落实。
叁、比选范围及内容
1、本次比选内容:徽盐名都学府售楼部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苗木采购、种植及养护,汀步采购及铺设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税金、包后期保修期服务。
3、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完成时间以发包人书面指令为准)。
四、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2、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园林绿化施工相关内容,如经营范围无法体现前述内容,须补充提供原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在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一个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现场踏勘
参选人应自行现场踏勘,实地了解现场待维修状况,以获取编制参选文件、签订合同所需了解的一切信息;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意外损失及风险,招选人不负任何责任。
六、最高投标限价为:壹拾陆万柒仟元人民币(¥167000.00),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依据:
1、依据招选人向参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参选人自身经营情况、当前建设市场行情及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工艺、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性能参数及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报价费用进行分析、测算,进行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任何风险费用都应体现在综合单价报价内。
“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二次搬运费、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风险因素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资料收集费、施工水电费(甲方仅提供接引点)、工人的劳保、住宿、车旅等投入到工程的一切费用。
参选人应根据自己对现场情况的掌握和了解,运距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据此考虑报价。&别尘蝉辫;&别尘蝉辫;
2、中选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及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提高综合单价。综合单价除上述第1条约定外,还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运输费、检测费、保管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停水停电措施费、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施工组织维修方案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为确保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工期、现场安全文明等一切费用,另本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按1000元计取,由中选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比选人委托的工程量及控制价清单编制单位直接缴纳。
3、参选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后期不因现场各方面条件为理由调整工程造价,踏勘费用由参选人自理。
4、参选人必须承诺:未经比选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询价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工程完工后不拖欠人员工资承诺。
5、报名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公司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保服务承诺书、资质证书及业绩等证明文件、主要拟用材料明细表及材料相应资料,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整理装订成册并档案密封(密封处需加盖公章),报价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1、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比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施工工艺、市场信誉、合理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情况进行综合比选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作为维修单位。
2、该报价一经比选小组认可,即作为完成工程最终价格计算依据。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投标报价有效期不低于60天。
3、本次徽盐名都学府售楼部景观绿化工程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若本次比选结果达不到我公司预期效果,我公司有权取消本次比选活动,且所有参选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九、合同主要条款
1、招选人与中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价款结算:工程完工后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复核并签字书面确认,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最终结算价款=报价中“全费用综合单价”×实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工程签证变更(含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现场共同签字书面确认工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一个月内付至审核确认金额的85%(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乙方提报完整齐全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第叁方审计单位审核定案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造价的97%(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全额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业主投诉的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6、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同步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发票(税率不低于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主材料使用前需向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合格,如不满足质量要求的,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及时无偿返工处理。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贰年,质保期限内所施工区域的苗木养护均由中选人负责,有质量问题,中选人必须及时无偿免费处理。
4、参选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
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的,招选人可以自行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中选人无条件认可并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参选资料递交时间
1、参选人须于2021年12月21日中午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该项目的综合报价等参选资料文件应密封于商务标袋内(密封袋表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密封后递交(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均需加盖公章),参选资料一经递交恕不退还。
①《报价函》(附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含各分部分项单价明细表)、材料品牌明细及主材样品);
②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工期和服务标准及保证措施方案;
③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与比选文件要求一致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
⑤参选人需提供对于质保的承诺书。
2、参选文件递交地址:滁州市定远县长征东路与靠山路交口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楼成本部-李工(收),联系电话0550-2163968。
3、评选时间由招选人自行组织安排,中选人以招选人通知为准,未中选人恕不另行通知。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信息。比选文件如有修改及答疑等均在本媒介发布,参选人在截止日前请随时关注本媒介,不再另行通知,因此造成的影响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请电话咨询联系人)。
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