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徽盐.湖公馆项目一标段抗浮锚杆工程施工价格进行公开询价活动,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六安徽盐·湖公馆项目一标段抗浮锚杆工程,坐落于六安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口西南角,占地面积约47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3万平方米。数量394根,锚杆直径200mm,每根长度14m。具体参数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六安徽盐.湖公馆项目一标段抗浮锚杆施工;包括锚杆空头(参选单位自行踏勘现场,锚杆空头部分工程量不计)、锚杆制作、锚孔定位、成孔、清孔、下锚、注浆(含超灌部分)、抗拔承载力检测、项目场内施工遗留垃圾清运费以及锚杆入岩增加费、凿锚杆头、锚杆头钢筋校正、安全文明施工费、专家论证费、资料收集、验收、3%总包配合费以及利润、管理费、税金等,还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整个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有关的机械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水电费、垂直运输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赶工费、停水停电措施费、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等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施工组织设计中须增加的所有技术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为确保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工期等一切费用。
报价单位根据询价文件、图纸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的调整、工期、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的影响提高综合单价。
叁、合作方式
1.为包工包料,报价中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供应、包运输、包人工装卸、包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服务维修、包市场风险等总承包管理方式进行的施工分包。
2.本比选项目为甲定乙供,我公司不与报价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是以建设单位通知单形式通知总包报价单位、品牌及综合单价等,报价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我公司与总包方基础专业工程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的因素进行综合报价,责任自负。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主项资质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司业绩:公司近叁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参选单位注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近叁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有一个类似合同总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参选时往前追溯一年的参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
五、补充说明
1.本次采用资格初审方式,即先行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报价单位,再给报价单位发工程量清单、图纸和询价函等资料,报价单位根据资料参与报价等;(询价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单位)
2.施工工期要求:资格初审后,给予明确。自通知进场至工程完工40个日历天。
3.报价单位必须承诺:未经询价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询价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询价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报价单位提供的的综合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推荐合作单位。
5.报价单位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120天)不可撤回。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而提高报价。
6.报价单位应根据询价函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总包与报价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7.1、报价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本询价函的规定和投标报价与总包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支付总包单位工程结算价的3%总包服务费。
7.2、合同价款: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
7.3、参考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按月进度的70%支付,检测合格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结构封顶后一次性付清。
7.4、结算方式:工程变更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函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人工均不作调整。
8.报价单位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与施工总包结算。
9.桩基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供应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前需向询价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等资料。
9.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锚杆施工质量合格,如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由供应商在招选单位限定时间内及时无偿返工处理。
9.3、报价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或配合二引起的窝工、停工等损失以及施工作业面移交等原因造成的不均衡施工导致劳动力变化等费用,招选方不另计。
9.4、质保期自锚杆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限内,有质量问题,报价方必须免费处理。
9.5、报价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六、报名时间和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③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④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和缴纳明细等;
⑤公司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价文件应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密封。询价单位可根据报名材料选择报价入围单位,对未入选单位不作解释。(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
七、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6楼(成本合约部)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1-65283496
传 真:0551-65283137
E-mail:3075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