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六安徽盐湖公馆地下室人防防护设备进行市场公开询价,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徽盐湖公馆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总用地47484平方、总建筑面积约162966平方、地下工程30029.98平方(人防工程面积约4171平方)、地上132936平方,高层住宅为剪力墙结构,低层为框架结构。其中,3#、5#、7#、8#、9#、10#、11#楼为33层住宅,1#、2#、12#楼为临街二层商铺,4# 为物业、会所,6#楼为11层住宅。
2、工程名称:徽盐湖公馆地下室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3、工程实施地点: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口。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询价范围:徽盐湖公馆工程项目,地下室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发包人所发施工图纸和清单。
6、询价内容:按询价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清单与有关资料及说明。
二、承包方式:
根据询价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施工报价除询价人确认设计变更、联系单外,均不作任何调整。
叁、质量标准:
严格按国家和安徽省现行人防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及地方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询价文件约定的内容进行施工,所有材料应达到《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骋叠50134-2004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六安市人防部门验收。
四、工期要求:
施工绝对日历天数:30日历天,除询价人原因以外,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每拖延一日,中标人向询价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五、报价须知:
1、资格要求
(1)专业生产人防设备的生产产家产物;
(2)具有人防设备专业生产和安装独立法人单位;
(3)必须为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登记备案的生产公司产物;
(4)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人防防护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2、踏勘现场:报价人可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报价函和施工所需的各项资料,报价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人因考察现场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损失、损坏费用自理,询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凡参加本次询价的报价人被视为己充分认识和了解工地及周围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有关或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3、现场安全要求:报价中标人应根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等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本工程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不可抗力除外)的所有责任均由报价人承担,与询价人无关。据六安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工地现场和运输途中的文明施工工作,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询价人的管理,如因报价中标人未能做好文明施工工作而遭到投诉或相关处罚,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4、 商务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充分分析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及本单位的承受能力,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价。
2)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询价单位和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交给询价单位和询价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4)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价函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函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函没有对询价函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自行负责对接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如发生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5)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及施工周期以及本项目的其它有关特点。
5、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含税)及综合单价形式包干。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结合市场价格行情、投标人自身实力和水平,准确报出本工程投标固定总价(含税),投标报价一经确定,除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时不予以任何调整。
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各项工作中的内容:
(1)材料设备采购、制作、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安装、配件、所有措施费、水电费、灌浆嵌缝、管理费、总包服务费、利润、风险、税金、与行政主管部门报建沟通协调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
(2)总包服务费:按投标固定总价的2%计取,由发包人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后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3)水电费:按施工现场实际挂表计量,进行扣除;
(4)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要求,以及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案、涨价等风险因素一并考虑投标报价。
6、工程保修期: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为贰年。
7、合同款的支付方式
1)承包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之前(以现金方式)须缴纳人民币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
2)设备、材料全部运至现场,次月底前支付到场该批材料、设备合同总价的30%。
3)所有设备、材料安装完毕,经总包、监理、发包人初验合格,并经跟踪审计单位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审核后,次月底前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4)提交验收资料,最终通过人防验收(验收合格)后,且结算完成(经发包人确认),次月底前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余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扣除维修费用后,如有发包人代维修的费用)剩余质保金。(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对应金额国家正规机打发票;当付至95%批次时,须提供全额发票。
8、工程现场条件:报价人需考虑场地的布置、施工范围场外道路可通行运材料车辆、供施工设备及材料进场,工程施工用水、电各接驳点由询价人指定提供,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中选单位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六、询价函的澄清: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天工作时间内,参选人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交答疑文件(如有),询价人主动地解答报价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七、报价函的组成、签署和包装:
报名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须整理装订成册。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应根据询价函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包括公司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文件时原件备查),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等,以上资料须整理装订成册密封,报价函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均属无效报价函。
八、投标时间和地点
该项目的报价文件请于2015年4月27日12:00时前送达合肥市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6楼成本部
联系人:江工 戴工
电 话:0551-65283496
传 真:0551-6528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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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交原则
我公司将组成询价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根据报价公司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60天)内不可撤回。报价人应根据询价函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