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定远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徽盐凯旋门项目围墙施工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定远徽盐置业3#地块工程,项目坐落于定远县城东新区,地块东至靠山路道路红线,西至东一路道路红线,南至幸福东路道路红线,北至永康路高压走廊边线。土地面积约为217.7亩,由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大型商业物态构成。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范围为定远项目3#地块围墙施工,具体包括:满足围墙施工的土方运输、回填、平整,基础、围墙施工,具体以现场实际条件、施工图为准。
叁、报价须知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资金实力及围墙施工承包的施工公司。
(3)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人近叁年内在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2、主要条款及相关格式要求:
(1)工期要求:不大于30日历天,报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明确工期。
(2)合作方式:
本项目由报价中标人与经询价人招标确定后的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工程款亦由发包方确定的总包单位进行支付。
(3)付款方式:
原则上,本次询价范围的围墙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总承包单位(如已确定)共同现场验收合格通过,经由建设方委托的工程造价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并出具竣工结算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在第一次申领工程进度款后向中标人支付本工程后结算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与后期服务款,待届满两年质保与服务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与相应遗留问题与违约情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
(4)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工程质量应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其自身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报价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依据滁州市定远县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工地现场和运输途中的文明施工工作,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询价人的管理,如因报价中选人未能做好文明施工工作而遭到投诉或相关处罚,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5)工程验收:
报价中选人在工程完工后向询价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经询价人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如已确定)、专业公司根据项目整体要求、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等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中选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组成
1、符合性审查:
(1)报价人的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2)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价说明: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形式,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任何调整(即在工程实施时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高于目前市场价的视为废标。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装卸运输费、机械进出场费、资料收集费、包质量、包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费、包规费、利润、税金、包服务维修、包市场风险,特别提示所涵盖发生的费用。
特别提示:
(1)报价人应对施工现场土质仔细勘察,询价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踏勘现场前应与询价人取得联系,经询价人确认后,询价人给予必要的配合和情况介绍。报价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由其自行承担,参选人应充分考虑到实际施工的难度,并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选人不会因现场土质情况而改变中标单价。
(2)因工程施工涉及到与市容、城管、当地社居委等相关管理部门及当地群众协调与配合工作沟通的均由报价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报价人也应综合考虑在报价内,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
(3)场内道路需报价人自行踏勘,如考虑实际施工时需修建临时道路,该临时道路的走向、距离由报价人自行考虑,所需修路费用由报价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询价人不再另行给予考虑。
(4)报价人自行负责施工所需水、电等接入和使用费用。
3、补充说明:
由于施工现场无场地且工期较紧,发包方不提供也不允许在工地现场搭建办公和生活用房,报价人报价时需考虑从周边租赁办公和生活用房费用和在较短距离内租不到办公和生活用房等因素。
五、评选方法
1、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询价小组,在满足工程实施需求,工期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根据报价公司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方案、施工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以合理低价中选,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选,且询价人无义务对参选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合理低价,由我司组建的询价小组对合格的中选候选单位进行考察,择优选择。
2、询价人将确定1-2家中选候选人,询价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对中选人的承包范围进行增减;
3、询价方将在确定中选单位后通知各参选单位。
4、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就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所有询价活动。
5、报价人应根据询价函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参选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6月4日 8:00 分(北京时间)起至2015年6月8日 17:30 分(北京时间)止,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定远县城东新区长征东路与靠山路交口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楼)。
2、参选文件为一份正本,副本2份,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内的所有内容放在一起按组成顺序进行装订,并进行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
3、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价函将在《安徽盐业信息网》()上发布。
八、质量保证及后期服务
1、报价中标人必须保证施工质量满足业主施工要求,如未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其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无偿返工处理,否则询价人有权另行委托施工队伍实施,由此导致的费用由询价人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2、质保与服务期限为贰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与服务期限内,有质量配合问题,中标方必须及时处理。
3、报价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定远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