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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与施工比选文件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六安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与施工进行比选活动,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程名称:六安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一期基坑支护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3.招选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工程地点:六安市长安北路西侧胜利路南侧
    2.本项目占地112.36亩,容积率2.6,总建筑面积222579.9㎡ 其中地上194578.47㎡,地下27939.85㎡。由17栋楼和地下车库组成。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20994.8㎡,其中地上111150.9㎡,地下9843.94㎡,包括1#为31层住宅办公,2#为18层小高层,6#、7#、8#、9#、17#、15#等为33住宅楼,16#为2层沿街商铺及1#、2#地库及附属工程。本次比选为项目一期中基坑支护工程。

  叁、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参选人需具备主项资质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相应支护设计资质;
  4、公司业绩:参选人近叁年(2012年7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类似合同总金额在120万元以上项目的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业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工程质量合格。
    5.参选人近三年内在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价文件组成:
  (一)符合性审查:
  1.参选人的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价说明:
  1.参选人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等资料自行设计基坑形式及报价,报价需详细报出设计施工图清单综合单价(及对应综合单价分析表)、数量及总价。
  2.招选人对参选人的总价及单价进行综合评审,中选人参选人式为包设计、包工、包料、保质量、包安全、验收;
    3.投标报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措施费、降水排水费、规费、利润、税金及总承包管理费(暂定1%,具体数字待总包单位确定后再定)、专家评审以及基坑四周排水沟及护栏费等所有费用;
    4.水电费按市场价与总包单位据实结算;

  五、特别提示:
  1.基坑支护设计深度必须满足设计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满足现场施工需要,说明、平面、剖面、节点大样、钢筋构造图,确保图审专家论证评审合格,否则招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
  2.因基坑支护涉及到相关政府部门协调沟通、专家评审的均由参选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参选人也应综合考虑在报价内,发包方不再另行支付。
    3.由于施工现场无场地且工期较紧,发包方不提供办公和生活用房,参选人报价时需考虑从周边租赁办公和生活用房费用和在较短距离内租不到办公或现场按规定区域搭设临时活动板房。该费用自行解决。
    4.现场临电总配电箱到施工作业面电缆及用电设备和临时用水从现场区内驳接口直施工作业面临时铺接等费用自行解决。临水临电使用费用由总包代扣代缴。
  5.参选人需考虑冬雨季、政府相关部门对渣土的较强管控和施工扰民可能造成的施工中断等因素,参选人需充分考虑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的数量,在递交比选文件前应与相关机械持有单位或个人签订意向性协议,以便中选后能迅速、实质、全面地投入施工。
    6.合作方式:本项目由中选人与发包人招标确定后的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工程款亦由发包方确定的总包单位进行支付,提供给招选人的发票由总包单位统一开具,中选人需根据分包合同开具发票给总包单位或提供给总包单位人工、材料、机械等成本发票,中选人不得因税务等其他原因提出增加合同金额,具体合同内容由中选单位与总包单位谈判,不得转包或挂靠,一经发现终止施工合同,停付进度款。
    7.结算方式: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7.1单价执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没有的参照安徽省2000年定额,四类取费,总价下浮20%;定额人工费采用68元/工日,合同期内政策性文件不予调整,材料费按《六安市场信息价》。
    7.2零星用工:120元人民币/工日(含税金等所有费用)。
    7.3少量临时挖机必须采用计时的,大挖260元/小时,小挖120元/小时,大推220元/小时,小推100元/小时,不再另计取费、税金等费用。
    7.4招选人有权对工程范围进行调整,中选人不得由此提出索赔要求。工程总价如超出投标报价,则超出部分给予5%的优惠。
    8.工期:随土方开挖进度进行。
    9.中选单位在中选后1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总包单位或招选人提供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
    2015年7 月31日 8:30 分起至2015年8月6日 17:30 分(北京时间)止。报名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以及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和邮箱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联系方式及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合肥市胜利路1366号盐业大厦16楼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65283136
   3.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评选办法:
    成交原则:招选单位将组成比选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供的的报价、施工期限、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推荐中选人。必要时,比选小组对参选人(含施工业绩项目)进行考察,并结合考察情况选定推荐中选人。

 

    八、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盐业信息网()”发布招投标信息。比选文件如有修改及答疑等均在本媒介发布,参选人在截止日前请随时关注本媒介,不再另行通知,因此造成的影响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附件:徽盐·湖畔明珠总平面图、施工图等(附件较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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