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定远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拟对3#地块红星美凯龙施工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程名称:定远县徽盐置业3#地块施工临时用电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定远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3.招 选 人:定远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城东新区幸福东路与靠山路交口。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土地性质:商业+住宅;容积率:住宅≤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高层<60米,高层建筑不超过2个单元,面宽不大于55米。本次比选范围为商业红星美凯龙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比选。具体供电方案以定远供电公司下达的供电答复函为准,相关线路连接、调试、送电等。具体工程为:相关线路连接、设备安装、调试、送电等。
三、参选人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过有效年检的公司法人或经法人单位授权其他组织。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类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在工程所在地电力监管部门备案。
2.参选人业绩及其他要求:近3年(2012年3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项目相同规模及等级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2个。
四、参选报价说明
1.参选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报价。
2.比选人只对参选人的总报价进行评审,中选人承包方式为包干价,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送电等。施工方案由施工方自定,但须报甲方确认(如变压器位置、线路走向、材料规格型号、容量大小等)。该项临时电的报批报建工作由乙方负责免费代办并保证通过,工程完工后由施工方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2份。
3.报价时须提供详细的图纸和预算书。
4.临时用电工程质保时间为2年,在两年内发生的非人为因素的质量损坏,均需最终承包人予以无偿修复。
5.本公告等同比选文件,不再另行发布比选文件,报名时查勘现场,参选人根据其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6.若中选人在30天内非比选人原因不能完成报批送电等全部工作,比选人将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参选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8月 11 日8:30 分(北京时间)起至2015年8月 11日 17:30 分(北京时间)止,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定远县城东新区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售楼部二楼成本部;
(二)参选文件为一份正本,副本2份,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内的所有内容放在一起按组成顺序进行装订,并进行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人公章;
(三)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评选办法
1.评选小组首先对参选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评选;
2. 成交原则:在满足供电方案答复函,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我公司将组织比选小组进行考察,然后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的报价、品牌、质量标准、公司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
3.本次比选由比选人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选,且比选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4.比选人方将在确定中选单位后通知各参选单位。
七、其他
1.临时供电设计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设计文件的优劣也是比选条件之一;精心设计,合理报价是中选的前提条件。
2.中选人需承担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
3. 招选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对中选人的承包范围进行增减,合同金额根据容量按比例调整;
4.本工程招选人可根据总包进度分期实施,中选人不得由此提出任何索赔;
5.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报批送电后,款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下5%工程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时支付完毕(无息);第一次付款前必须开具全额建安发票。
6.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之日起算。
八、发布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盐业信息网()”发布招投标信息。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定远县城东新区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售楼部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乔乐强 电 话: 0550-2163968 1595519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