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本公司拟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各专业分包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活动,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专业分包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比选分为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专业分包中的固定总价合同非垄断工程项目” 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比选;另一部分是“专业分包中的固定总价合同垄断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比选。
1、专业分包中的固定总价合同非垄断工程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进户门、防火门、防火窗、单元门、太阳能、标示牌、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等。
2、专业分包中的固定总价合同垄断工程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有线电视工程等。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有效的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
2.自本参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近叁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部门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此条件不作为参选的必要条件,仅作为是否中选的参考条件)。
3.参选单位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参选单位公司业绩要求:近叁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1个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或类似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满5年,在参选单位注册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叁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不少于1个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或类似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业绩。
7.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为参选单位员工(须在提交参选文件时提供自参选之日起往前追溯一年的参选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缴纳明细)。
叁、报价要求
1、专业分包中的固定总价合同非垄断工程项目
对该部分工程审计的取费进行报价,即在皖价服[2007]86号文件对于取费标准基础上的投标优惠比例进行报价,分为基本收费与审核增减额两部分,(如:收费标准为100,投标人拟收费70,则投标费率(即投标报价)为70%)。本次报价设置基本收费须在1000元至20000元之间,审核增减额收费不得超过皖价服[2007]86号文件取费标准的40%(四折)。具体报价详见后附报价函。
2、专业分包中的固定总价合同垄断工程项目
对该部分工程审计的取费进行报价,本次报价设置单项合同工程审计报价不低于一千元。具体报价详见后附报价函。
四、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需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报价,一经报价后,参选方不可调整;招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参选方作出调整。参选报价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2.参选单位应根据比选公告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
3.参选单位必须承诺:未经招选方许可,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招选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参选方赔偿由此造成招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比选小组,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报价、工程造价审计方案、付款条件、项目班子配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合作单位库。后期本公司此类项目结算审核从合作单位库中抽选。
5.中选方在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6. 本造价咨询服务无预付款。
7.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含变更、签证等)真实性、合理性审核,要充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做法进行深入审核,分项工程量计算审核,套项、人材机价格调整、取费、定额单价、人材机单价的分析、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量价审核,与承包人之间进行结算审核、争议处理工作,配合发包人的复审工作等。依据审查结果提出调整意见,出具竣工结算审查结论。
8.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2%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的,可要求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支付违约金;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解除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委托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9.招选人发现参选人有挂靠、弄虚作假等现象,一律视为废标或终止合作,因此给招选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参选人承担。
10.招选人保留将参选人提交的结算审核成果再次委托第叁方进行复审的权利,并不需要经出具此审核成果的参选人同意。
11.中选方在收到招选人提供的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15天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初稿及相应计算明细资料,20天内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结果须经招选人同意)及相应计算明细资料。
五、参选文件组成
1.参选文件分为二个部分
1.1技术部分
包括本比选公告“叁、参选单位资格要求”部分的所有内容和工程造价审计方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复印件,视为此项无效)。
1.2商务部分
商务报价函(采用费率报价,按附件要求制作,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需原件。包括付款方式、优惠政策等)。
六、参选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
7 日下午17:30,每日提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6楼(财务审计部)
七、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胜利路1366号安徽盐业大厦16楼(财务审计部)
联 系 人:戴工
电话:0551-65282480
传真:0551-65283137
附件:报价函.谤补谤
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