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安盐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及徽盐曲阳世纪城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JG2016-04-147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6年11月21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二楼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安盐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及徽盐曲阳世纪城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JG2016-04-1473
3、主要工程内容:本次招标的安盐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及徽盐曲阳世纪城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普照照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1501室
投标报价:760892.1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派蒙特环境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1708室
投标报价:964626.02元
5、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普照照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1501室
投标报价:1254458.9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派蒙特环境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1708室
投标报价:1095400.87元
公示期:自2016年11月23日 至 2016年11月2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叁)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