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徽盐·湖畔明珠小区通信叁网共建项目设计与施工(招标编号:JG2016-04-156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1月4日14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二楼第五开标室开标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徽盐·湖畔明珠小区通信叁网共建项目设计与施工
2、招标编号:JG2016-04-1562
3、主要工程内容:徽盐·湖畔明珠小区通信叁网共建项目设计与施工。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澄清的所有内容。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同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87号拓基城市广场
预计中标金额:219.68元人民币/户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武汉江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马驰路特1号
预计中标金额:260.0元人民币/户
公示期:自2017年1月6日 至 2017年1月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叁)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