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安盐*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骋狈2017-04-193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1月13日0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二楼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安盐*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骋狈2017-04-1932
3、主要工程内容:安盐*曲阳国际广场商业酒店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市沪皖布艺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五河路小区5幢402室
投标人报价:731455.00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深圳恒安兴智联生活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平吉大道2号粤信物流基地配套办公楼5、6楼,701,803叠,9楼
投标人报价:737557.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 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 1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叁)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盐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11月13日